四人合伙,我不出资,约定我占有27%,我是实际经营者,如何拥有绝对控制权?
说到底,就是自己是依靠经营和人脉等,控制企业,其他人都变成财务投资者。
既然已经是实际经营者了,且自己一分钱没出,为什么还要有绝对控制权呢?难道人家的钱都是白缴的吗?如果真的出钱者一点话语权没有,而把话语权、控制权全部给了你一个没掏钱的人,你的个人品格和素质,能够支撑大家的信任吗?
从你如此想要控制企业的态度来看,你就不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我们担心,一旦企业做得比较好,你会通过各种方式把其他投资者赶走,让企业变成自己一个人的。而要不是其他三人的出资,又怎么能够把做起来呢?
人可以对权力、对利益有所追求。但是,题主的权力欲望太强,如果我是你的合作伙伴,会选择离开,寻找其他合作者。至少,需要有平等意识的合作者。对题主这样的合作者,还是敬而远之为好。因此,也就不会给你出馊主意了,不想帮助你去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