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能否通过检查新员工之前所交纳的社保记录,从而推断简历的真实性?当然这个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首先员工在应聘的过程中,他只能够提供所谓的个人简历,当然个人简历都是由他来自己写的,那么真实性就有待进一步的考察,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为本身面试笔试的人群是海亮的,所以说作为人力资源部门是不可能每一个员工都去详细地查阅他曾经的参保经历,这几乎是做不到的。
再加上有很多企业,它实际上在试用期内不需要员工谈社保,只能够过了试用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才会转移社保,只有把社保转移到该公司名下,那么我们才可以通过她以往的缴费明细看出,他曾经在哪家企业单位工作过。而且有的人他可能说是在外地的社保还不一定能够转过来,所以说通过这样的方式确实有助于查阅以前员工再哪里工作过,但是耗费的精力实际上是非常大的,对于一个hr来讲所付出的这个工作效率其实并不是特别理想,所以说一般不会有人这样做。
对于一个工作单位,那么首先看重的是员工的个人能力,看重的是员工给这个工作单位所造的经济效益,只要是符合这两点,那么基本上都是可以的,他不问你过去究竟在哪个单位工作,究竟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只要是你有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争议就足够的,那么一般企业单位都会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