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风险提示函”称,截至公告日,“11豫中小债”统一担保人尚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缴纳风险准备金。而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统一担保人将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缴纳债券资金总额的10%作为偿债风险准备金”。
此外,第一创业还在另一则“风险提示函”中表示,“11豫中小债”两家发行人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磁线)和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起重)被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终止发行人信用等级。理由为上述两家发行人“未出具2015年审计报告和未提供跟踪评级资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联合资信12月8日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11豫中小债”的债项跟踪评级结果仍为AA,与上次相同。而在8个发行人中,除上述两家之外,另有两家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被调降;而作为集合债券担保人之一的新乡市发展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仅为C。
1两发行人未提供评级资料
相关资料显示,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等共8家河南省中小企业,于2011年2月发行了一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票面利率为7.8%。2014年2月16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后,未回售债券部分总额为1.38亿元,兑付首日为2017年2月16日。
作为该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近日发布了“11豫中小债”两家发行人被终止跟踪评级的风险提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相关跟踪评级报告发现,华宇电磁线、新乡起重上次评级结果分别为B/负面、BB/负面。因未出具2015年审计报告和未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联合资信12月终止两家发行人信用等级。
两家公司在本期集合债券中的剩余发债额度分别为1686.35万元和1123.26万元。
联合资信在报告中表示,跟踪期内,根据联合资信现场调研得知,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新乡市金融环境紧张及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华宇电磁线在手及新签订单量少,产能开工不足,公司经营维艰。跟踪期内,根据联合资信现场调研得知,受累于新乡市金融环境紧张、企业融资困难导致新乡起重经营资金紧张,勉力维持生产经营;由于现金流紧张,公司难以承接大额订单,并收紧销售收款政策,较大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