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投资者在参与交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吧!
可以看到,根据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交易时间延长了半个小时,其收盘时间由原来的15:00延长至15:30。
修订后,该项业务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连续竞价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沪市)、13:00-15:27(深市)。
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仅针对债券质押式回购的交易时间,其他包括委托、申报、竞价原则和行情发布等在内的制度安排均与原来保持一致。
在这儿,提示各位投资者,新增交易时间也不会对交易连续性产生影响,投资者可仍然按照原有交易习惯或模式参与回购交易。
交易时间的延长目前只针对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产品,不涉及股票、债券或基金等其他证券产品的竞价交易时间调整,即投资者可在其他证券产品竞价交易闭市后继续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有效提升流动资金管理的经济性。
一是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回购资金供给。延长回购交易时间将有利于投资者参与回购市场交易,提升资金供给规模,资金供给方亦将有更多时间进行决策并实施交易,预计流动性供给也将更为平稳,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回购融资资金紧张问题,起到防范回购流动性风险的积极作用。
二是有利于提升市场机构资金管理效能。延长回购交易时间将为回购交易双方提供更充裕的时间窗口并创造更多交易机会,便于融资方统筹安排在各市场的资金需求配比,扩展市场机构进行流动性管理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