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A正式确认将实施“禁二元期权、限杠杆”监管新规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公开咨询结束后,经过了一个月多的酝酿,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终于“拍板”了!ESMA于3月27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已经同意落实之前就“二元期权和差价合约(CFD)”提出相关监管新规。

去年12月15日,ESMA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表示,ESMA正在考虑针对二元期权和差价合约(CFDs)零售交易业务设立一系列监管新规。包括:禁止在欧盟内开展二元期权业务,限制CFD交易杠杆在30:1内等措施。

随后,在今年1月18日,ESMA再度发布公告,对之前的“限杠杆”新规进一步细化,说明了对不同金融工具的交易杠杆限制比例。并向社会公众展开公开咨询(Call for Evidence)以寻求公众对这次监管计划的反馈意见。“社会公开咨询”从1月18日开始至2月5日结束。

3月27日,ESMA再发公告,确认落实之前提出的“禁二元期权、限杠杆”的监管新规。ESMA监事会(Board of Supervisors)已经于3月23日实施之前提出的监管新规。

ESMA同意落实的监管新规包括如下:

1.禁止向零售客户营销、推广、销售二元期权产品;

2.限制向零售客户营销、推广、销售CFDs产品(包括实时现货外汇)。具体有:

(1)对基于开仓头寸的交易杠杆进行限制(Leverage limits on the opening of a position),具体的杠杆上限根据投资品种或金融工具的不同而定,如下:

◆主要货币对的杠杆上限为30:1;

◆非主要货币对,黄金CFD和主要指数CFD的杠杆上限为20:1;

◆非黄金大宗商品CFD和非主要股指CFD的杠杆上限为10:1;

◆单只股票,以及任何上述未提到的资产,杠杆上限为5:1;

◆加密货币CFD的杠杆上限为2:1;

(2)基于账户余额的保证金强制平仓原则,保证金强平比例的下限是50%,这意味着,当零售客户的账户余额亏损至其头寸保证金的50%时,CFD提供商(经纪商)会强制对客户的CFD头寸进行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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