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多“雷",价值投资怎样确立?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这样说吧,如果没有建立,提高目前的处罚机制,那么价值投资就是空谈!也就是说,现在的A股存在着的价值投资只是熊买牛卖的周期价值,而不是长线持有5-10年的价值投资。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大量的白马股,优质股造假,造成的损害比垃圾股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怕,更令人难以接受。

为什么那么多上市公司,甚至白马股明明很有钱了,还执意要“造假”和“内幕交易”?

举个例子你就会明白了:

如果有一单买卖,弄虚作假你可以赚1亿,但一旦被抓到顶格罚60万(被抓几率又低),这买卖你敢冒险做吗?

而的优胜劣汰和处罚力度则是保证涨了价值投资的根本所在!

说到注册制,注册制实行长达80余年,探索出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惩处追责上,注重严刑峻法、集体诉讼和公平基金,让财务造假公司付出惨痛代价。

一是对证券欺诈严刑峻法,中国处罚过轻。

二是在财务造假者可处以500万美元罚款和25年监禁,不亚于与持枪抢劫等恶性犯罪。

但是中国虚假披露惩处力度过轻,最高刑期仅三年,处罚金额最高60万元,无异于放纵违法犯罪。

所以,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不是A股的股民不相信价值投资,不愿意长线持股,只不过对于5-10年的持股,可能更多的是一种伤害和风险。不如做周期性的价值投资,更为稳妥。

只有当处罚力度高到一个大家触不可及,甚至不敢铤而走险的时候,真正的长线价值投资才会出现!

如果这样的问题还看不到,我觉得管理就是有巨大的问题!不过好在,新的管理层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60万顶格处罚将成过去式监管提高刑期上限罚款标准!

根据证监会的最新表态,市场和投资者反映的法律规定处罚太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和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未来是否能够真的实行,尽快实行,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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