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乌龙指第一案:泰昂能源结局会怎样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2016年8月26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松华先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转让价格(0.24元/股)向苏强、侯思欣、姜素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流通股合计2,246,210股,汪松华先生就此提出,该股票转让事宜为其误操作股票账户所致,并非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因该次股票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等公允价格,构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发布《紧急停牌公告》,自2016年8月29日上午开市时紧急停牌。

汪松华先生已就上述股票转让事宜与苏强、侯思欣、姜素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回购股票的协商工作,但各方未达成一致。故汪松华先生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前述四方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或冻结前述四方相关金额的财产,并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2月23日分别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冻结前述四方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目前,汪松华先生和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将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其他案件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姜素华”多次低价成交,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1月4曰,“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的价格买入“威明德”(证券代码:430207)11.225万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此外,“姜素华”账户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过程中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2016年5月27曰,“姜素华”账户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证券代码:831419)0.2万股;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账户以0.01元/股的价格买入“远航合金”(证券代码:833914)1万股;2016年8月26曰,“姜素华”账户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泰昂能源”(证券代码:834238)124.421万股,上述行为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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