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拿不回钱,是多数执行人面临的实际问题,对于这些明明有钱却不还的“老赖”,好像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都没有任何用处,对方还是该消费消费,该欠钱欠钱。大多数申请执行人面对这种情况往往手足无措,除了多跑几趟执行庭,多问问法官案件进展别无他法。
其实在执行程序当中,申请执行人能做的事情是很多的,不只是简单地申请执行。
【提供财产线索】
一般情况下,调查可执行财产的方法有三种:1.法院依职权调查;2.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3.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所以作为申请执行人我们可以向执行法官提供自己所知的财产线索。
【申请审计调查、公告悬赏】
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审计调查或是公告悬赏。
【委托律师调查财产线索】
由于每位执行法官手中积压的执行案件很多,所以可能对于财产线索的调查不及时,导致执行程序停滞,所以申请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开具调令,自行调查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发现后直接上报法院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