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转型走集团化路线 独立网贷业务迎合监管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网贷平台转型走集团化路线 独立网贷业务迎合监管


去年8月24日,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只能做个体与个体之间直接借贷的撮合,定位为 信息中介 ,并且《暂行办法》的十三项负面清单,禁止网贷平台 混业经营 。由此,兼营多个业务的网贷平台陆续开始了集团化路线,把网贷业务剥离出来成立子公司,避免非网贷业务接受网贷监管,为平台发展赢得生机。


根据《暂行办法》,网贷平台禁止 混业经营 。其中,十三项负面清单提到,网贷平台不得 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 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 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得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这意味着,原有混业经营模式的网贷平台需要进行分拆,才能使得平台上的非网贷业务不接受网贷监管。

网贷平台转型走集团化路线 独立网贷业务迎合监管


第三方机构风车理财创始人兼CEO曾瑜辉表示,目前网贷平台的业务拆分,一部分是基于自身的战略布局需要,而更多则是为了合规化。一些网贷平台此前除了经营P2P业务之外,可能还涉及到了基金、保险、高端理财、融资租赁、保理等多种类型。这种情况下进行拆分使得各业务相对独立可以规避不再合规的混业经营,但相互之间的业务协同不受影响。


新联在线COO陈智诚认为,在监管办法下发之前,网贷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阶段,网贷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而监管下发之后,将网贷定位于小额分散,然而合规成本一路攀升,导致平台可获取的利润下降,平台获利空间受限。因此,集团化发展一方面,能够让资产端、资金来源、产品等都更加多样化;另一方面,剥离网贷业务或成立子公司可以规避混业经营的风险,满足监管的要求,也为平台谋求上市铺路。


在《暂行办法》下发后,2016年10月至12月,积木盒子、爱钱进、团贷网、开鑫贷、陆金所等网贷排名前100的平台先后走起了集团化路线,并且把网贷业务剥离出来,成立子公司进行运营。例如,积木盒子于2016年9月,宣布集团化,集团名称为积木集团,而集团化后业务划分具体为:积木盒子(P2P网贷)、积木时代(小额信贷)、厘米库(汽车金融)、方寸屋子(房产抵押贷)。(来源: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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