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前都是金融创新,出事后就是非法集资,这样的情况在2018年出现的格外频繁。
那么,为什么一个行业会出现如此多的旁氏骗局,会出现如此多的违法违规,偏偏又总是等到几十亿上百亿之后才出事呢?
非法集资,四个字,非常简单,但是仔细解读就会发现一股肃杀之气,皆因非法集资几乎等同于后果自负。
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为什么合法成立的公司,合法开展的业务,在众目睽睽之下行非法集资之实,却总是等到出事后才迎来宣判呢?
这么简单的盖棺定论,是否过于轻率和随意了?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P2P行业也是如此的状况吗?
跌跌不休,牛短熊长的股市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因为先天不足,注定了难以走出长牛格局。
跑路不断,骗局无数的金融市场,依然有类似的原因。
假如一开始没有制订严格的规则,没有防范风险,没有保护投资者利益,则创新往往会成为收割散户的工具。
先把所有人看作罪犯,提前加以防范,总比事后弥补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