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为什么到期后不管用?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或遇到资金捉襟见肘的问题,这时除了像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之外,也会涉及到民间借贷,借款方一般会给出借方打一张借条,而想要为了增加担保,有时候会在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但到期后遇到纠纷却发现不管用,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常说口说无凭,白纸黑字才有效,但在这个案例中,白字黑字也未必有效力,原因是没有办理有效抵押手续。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而且是从抵押登记日开始生效,而且设立抵押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该包括被担保债权金额、期限等信息。

也就是说,在借条上写着以房子抵押是没有法律效果的。

那么为什么没有效果呢?我想至少可能包括以下原因。

1.要被抵押的房子未必是国有产权,可能是使用权或小产权,无法抵押和上市交易过户

2.房子可能已经被抵押,比如说是贷款买的房,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无法再次抵押

所以,如果想预备到时候不能还款时真的用房子来偿债,那么最好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一下正规的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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