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情理,但却是合法的!只要子女超过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是可行的!而如果成为了共同债务人,一旦违约,银行是可以要求共同债务人清偿贷款的!
共同债务人
所谓的共同债务人,就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对于同一笔债务(贷款、借款或其他)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七条规定: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换句话来说,如果子女成为了共同债务人,一旦贷款人出现任何的意外,导致不能按时还贷,那么子女无条件的负有清偿责任!这种做法,能在很大程度上减低贷款风险,避免因转移资产、或出现意外状况,导致可能的损失!虽然很“不合情理”、但却是合法合规的!
该怎么处理
我们要知道,之所以会让贷款人配偶(或子女)成为共同债务人,其主要原因是进一步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换句话说,你的贷款申请,是有一定瑕疵的,可能是抵押物减值风险较高、亦或者是个人信用欠缺!
此时,如果是我,会再次与银行进行沟通,如果必须要求子女成为共同债务人的话,那么我会放弃贷款,寻找新的资金解决渠道,比如其他银行、小贷公司、甚至民间借贷,虽然成本或许会比较高,但那又能怎么样呢!退一万步来说,哪怕是放弃借贷,但我也绝不会将风险转移到子女身上的!
总之,子女成为共同债务人,的确是符合法律规范的!不过,除非不得已,让子女成为自己的共同债务人(或担保人),都不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