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14 18:34:40 来源:网络投稿

湛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具体哪些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湛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需要满足在湛江茂名等城市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湛江的公积金缴存后如何办理贷款?2024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怎么计算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法规相关法定,职工要缴存公积金的。

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

(一)在本市或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湛江市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法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三)未超过我国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按法定支付了首期款;

(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取得相关证书。

1.购买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为房屋购买主体之一,所提供的购房合同(协议)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定;

2.大修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为大修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有大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且评定等级为C、D级;

3.建造、翻建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为建造、翻建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房屋主体结构封顶,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分别取得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应的许可证。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借款人购买二手住房,在房产交易过户前或在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6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必须在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一人且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使用的贷款额度申请,借款人或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期间,因离婚后非借款人一方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证明原住房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均归借款人所有及偿还,与申请人无关,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贷款:

(一)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中国人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以下简称信用报告)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金额;

(二)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信用报告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以上或累计超过24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三)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

(四)纳入失信被动执行人名单的;

(五)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七)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八)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九)直系亲属间的房屋买卖行为;

(十)用于贷款的抵押物不容易处理变现,对其贷款存在潜在风险的;

(十一)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贷款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银行柜台申请;

2.银行柜台受理,提交;

3.中心(办事处)审批;

4.承办银行打印合同;

5.承办银行与开发商共同办理房产(预)抵押登记手续;

6.承办银行在系统上通告中心放款(按监控账号列示已办好抵押的楼盘);

7.中心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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