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法规 2024年肇庆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和对象包括哪些?申请截止时间什么时候?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2024年肇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法规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请参保单位在此时间前完成确认。
2024年肇庆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和对象包括哪些?
返还条件和对象
我市参保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底,含补缴欠费月数)。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看查询失业率控制目标(按5.5%计算),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国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法规和环保法规,不属于“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机事业单位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上述裁员率是指本单位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之比(裁员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其中计算劳务派遣单位裁员率时,参保人数为与劳务派遣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有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法规和环保法规是指企业登记信息正常、上年度未受到环保处罚。僵尸企业是指被列入国资部门“僵尸企业”出清名单中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企业是指在省相关和数据局“一网共享”平台处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公布名单管理期,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无企业登记信息,以及处于注销、吊销、经营异常状态的企业。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40%返还。
温馨提示
在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未查到本单位确认信息,可能是以下3种情况:
1.我市企业数量较多,需分批处理,后续将持续公布。
2.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含企业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劳务派遣”的参保单位)的,按法定只能通过依申请方式返还,不在“免申即享”范围。
3.单位不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
如有疑问,可咨询单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