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及对象哪些?
在哈尔滨哪些人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具体要参保满足什么条件的?
哈尔滨失业保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材料领取?哈尔滨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又是什么?只有满足全部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具体是怎么领取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哈尔滨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领取比例是多少?
参保范围及保障对象:
全省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机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我国法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的城镇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统称为“用人单位”)。
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城镇职工方式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登记地所属的市(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
哈尔滨失业保险中失业人员定义。
失业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情形的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灵活就业人员停止就业的;
(三)从企业、机、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倒闭停止经营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法定条件的;
(六)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我国统一安置的;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八)在哈市(9区9县)居住半年以上,且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