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赁提取公积金 之前已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新规实施后原业务是否继续有效

发布时间:2024-11-29 23:20:25 来源:网络投稿

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新规2024上海之前已经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新规实施之后原业务是否继续有效?可以调整吗?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在当今社会,按揭买房已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实现安居梦想的首选方式。然而,这种方式虽然减轻了购房者一次性支付巨额房款的压力,但随之而来的是长达20至30年的贷款期限,以及在此期间需要支付的高额利息。

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提高提取额度及频次新规2024

上海公积金公布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那提高租赁住房提起额度,调整提取频次如何调整的?

申请定期转账租赁提取,具体支付时间是哪天?

自2024年11月起,定期转账租赁提取资金支付日期固定为提取支付月的“25日”。

之前已经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新规实施之后原业务是否继续有效?

在2024年11月1日(不含)前已申请成功的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继续生效。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在提取频次上,仍按原法定每月提取一次;在提取额度上,支持申请人最早自2024年11月1日起,提高月提取额度;在扣款规则上,自动调整为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按账户余额提取(需保留一分余额)。

2.市场租赁住房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仍按原法定执行,提取频次仍为按季提取,不再支持变更提取金额,如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金额的,不予扣款。

在新规实施之前已经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但想要自2024年11月起享受新规,应当怎么处理?

在2024年11月1日(不含)前已成功申请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如要享受通告新规的提取额度、提取频次、扣款规则等,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本次调整前已成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如需提高月提取额度,可最早于2024年11月1日在原租赁提取业务的“业务变更”中申请(提取频次仍按原法定每月提取一次;扣款规则自动调整为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按账户余额提取)。

2.本次调整前已成功申请市场租赁住房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如要按照新提取额度、提取频次、扣款规则提取的,需终止原租赁提取业务,并最早于2024年11月1日按照新的月提取额度重新申请。申请成功后,自新的首次提取支付月(已提取月份不得重复提取)开始,每月按照新提取额度和扣款规则提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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