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可缩短至一个季度房贷重定价周期如何选择比较好?
对购房贷款者,是一个好消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限制了,那最短的调整时间是多久的?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可缩短至一个季度是怎么算的?
为从新规上缩小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放贷款利率的差距,央行在前述通告中还法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确定。
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法规传导。
据了解,新的重定价周期可为按年、按半年、按季度等,而此前均为一年,且大部分为1月1日,这就导致在一年内LPR下调导致的利率调整需要等待1年后才能享受到。
房贷重定价周期多了3种选择
此前房贷利率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者房贷发放之日。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就是说,由于LPR一年仅能调整一次,因此即便在1年时间内,5年期以上LPR多次下调,房贷借款人也要等到次年的重定价日,才可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好处。
此次多家银行的通告确定了重定价周期的时间,即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6个月、12个月重定价。也就是说,最短可将重定价周期缩短至3个月。
具体而言,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为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
重定价周期怎么选更合适
值得注意的是,各银行均法定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选完就无法再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