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困难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哪些人是就业困难?在哪里认定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京就业困难是怎么认定的?
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三)特困职工家庭;
(四)残疾;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
(九)军队退役;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十一)设区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标准:
网站办理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手机办理
(1)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在“主题服务”中点击“就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打开“我的南京”APP,首页进入“智慧人社”,点击“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上两种渠道可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