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本市农村原农民合同制工人怎样参加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本市农村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执行。
一次性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本市农村原农民合同制工人,自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当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月份数按照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月份数确定。
最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法规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