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乡医保报销新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03 17:09:23 来源:网络投稿

2023江西城乡医保报销新规是什么?附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详情。

2023江西城乡医保报销方案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

方案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1、种类

2、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慢性病执行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①Ⅰ类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统一为10万元;

②Ⅱ类为5000元左右。

三、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医疗机构:90%;

②二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医疗机构:60%。

3、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四、大病保险待遇

1、起付标准

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2、报销比例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方案范围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含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3、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5万元,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5万元。

注: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即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65%)。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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