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商转公业务怎么办理?网上办理的流程,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为满足省直缴存职工对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的需求,缓解省直缴存职工的住房贷款压力,现就省直中心开展商转公业务有关事宜如下:
一、自2023年4月26日起,省直中心有序受理省直缴存职工的商转公申请业务,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原商业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凡符合商转公申请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自2023年4月26日起可通过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三、关于商转公业务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方式、办理要件、办理流程等更多内容,请详见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栏目。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