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高温补贴标准与发放时间 看看你能领到多少的高温补贴

发布时间:2023-08-20 11:55:54 来源:网络投稿

每个省每年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都不同,近来我国很多省份都开始进入高温天气,而高温津贴也是时候开始发放了。那么,2023年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有哪些关于高温津贴发放你必须了解的事?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详情吧。

2023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据广东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的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年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广东高温费是哪几个月?补贴150还是300?

一、2023年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目前,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法规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广东省人社厅提醒,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处罚。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有关法规,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钱。

二、广东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发放5个月。

三、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处罚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法规,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钱。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法规,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高温补贴的发放主体是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确定,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而且对于企业来说,不能因发放了高温季节津贴,而取消供应清凉饮料。高温津贴分为按月、按天和按小时发放三类,对于发放的情况用户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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