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怎么领取

发布时间:2023-08-20 11:55:54 来源:网络投稿

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怎么领取?领取方式、材料、标准如何?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

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等材料到本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一、享受条件:

1.符合我国生育法规;

2.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法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领取方式:

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等材料到本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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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取材料:

1.男参保人员本人社保卡;

2.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居民身份证;

3.配偶未就业、未参保的诚信承诺书;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符合我国生育法规的证明材料;

5.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及明细清单。

四、计发标准:

按照本市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定额标准(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和生育产前检查额度标准)的50%发给一次性生育补贴:

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

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

顺产的,4050元;

难产的,4250元;

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注:除此之外,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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