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提取

发布时间:2023-08-20 11:55:54 来源:网络投稿

离职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提取?可这样操作

离职以后,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办?

是否可以直接提取现金?

如何提取?

办理时需符合什么条件?

有哪些办理渠道?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办理条件

1、个人账户应已由单位办理封存达半年以上且未重新缴交住房公积金。

2、职工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渠道

01、网上办事大厅提取

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并登录,点击“个人业务办理”,根据提示完成图片验证,选择个人账号并点击进入,选择“提取受理”栏的“离职返乡”事项,根据个人情况核对、填写所需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业务申请手续。

注:如未绑定银行卡,则需先绑定再进行申请。

02、相关APP提取

登录“闽*通APP”,点击主页面的“公积金服务”进入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公积金提取”选项,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提取原因(如“离职提取”)后,点击下一步,确认收款账号信息及手机号,提交申请业务。

如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则需提前绑定手机号及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可在办理提取业务流程中根据要求进行绑定,或直接点击“银行卡签约与变更”或“手机号签约与变更”进行绑定。

03、微信公众号提取

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面的“办事大厅”进入业务办理页面;选择“提取受理”选项,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提取业务(如“离职返乡”),确认收款账号信息、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业务。

04、线下服务窗口提取

若遇到无法进行线上办理的特殊情况,则需携带相应材料到市直及各县区相关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进行线下办理,可现场办结。具体提取材料如下: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受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

三、温馨提醒

1、若职工家庭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则公积金账户资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该笔贷款。

2、若职工已入职新单位,可直接由新单位申请转移公积金账户,合并到新单位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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