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19 18:53:44 来源:网络投稿

九江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伤害的;

7、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九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数怎么算?

九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职工伤残登记进行计算,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伤残等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本人工资的90%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本人工资的85%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本人工资的80%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本人工资的75%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本人工资的70%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本人工资的60%16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温馨提示】

根据《工伤保险》第六十四条法规,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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