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8-19 18:53:44 来源:网络投稿

莆田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莆田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保卡(核对后退还);

(2)医疗费用有效收费发票原件 1份;(医院盖章)

(3)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1份;(医院盖章)

(4)住院费用总清单或按病种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原件 1份;(医院盖章)

(5)医嘱单(长期、短期)复印件1份;(医院盖章)

(6)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 1份;(医院盖章)

(7)《莆田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份;

(8)正常生育须《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1份或者准生证原件1份(核对后退还)。

(9)计划生育须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核对后退还)。

莆田市男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答:可以,具体领取的情况请见下文。

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法规进行报销并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为:输精管结扎15天;输精管复通术15天。

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单位在职男职工按相关法规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法规的,其未就业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城乡居民)的,可按原相关法规申请按照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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