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已参保职工在1995年底前按法规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在1996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实际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两者合计为累计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区别不仅仅是在办理退休时具有优势,在每年养老金调整时也同样有优势,主要体现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在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根据有关法规,实行个人缴费制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也就是说视同缴费年限无需个人缴费,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而实际缴费年限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缴费额,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这主要就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退人员之间的差别。
第二点、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对养老金待遇的核定不如视同缴费年限。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中的视同缴费指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指数,目前在全国各地区都是统一法规,一般是在140%左右。
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极少数人的实际缴费指数能够达到140%,一般只有60%左右。
也就是说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该部分的养老待遇明显高于绝大多数的实际缴费的退休人员。
第三点、养老金调整时,视同缴费年限更有优势。
视同缴费年限不仅在办理退休时能够享受更高的待遇,而且在养老金调整时享受养老金涨幅更高。
视同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时,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是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比如说以2021年江苏省养老金调整为例。
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比如说退休人员有25年实际缴费,10年的是视同缴费年限,那么与工龄挂钩调整可以上涨的金额为99元。
如果说企退人员仅有25年的实际缴费,那么与工龄挂钩调整只能上涨54元。
同时在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时,具有视同缴费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对应享受的上涨金额也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