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4、借款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6、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7、购买一手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
8、购买一手房的提供已付房款的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买卖合同
10、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办理地点
福州台江、仓山、马尾、长乐区和六县市户籍的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购买福州六区六县市自住住房的,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
福州鼓楼、晋安区户籍的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购买福州六区六县市自住住房的,向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
在全国能源住房公积金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购买福州六区六县市自住住房的,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能源分中心申请。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购买福州六区六县市自住住房的,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需由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向其公积金缴存机构提出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