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08-19 16:33:11 来源:网络投稿

【天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缓缴最长期限是多久?】

答: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需要缓缴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实后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内免交滞纳金。

失业保险费减免法规: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需要减免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实后可以减免,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用人单位经批准的缓缴、减免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待遇。

【2022天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减免方法一览】

失业保险费减免: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需要减免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实后可以减免,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失业保险费缓缴: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需要缓缴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实后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内免交滞纳金。

用人单位经批准的缓缴、减免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费缴纳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八日之前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定用人单位的缴费申报并告知其在每月十五日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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