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对退休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社保局对退休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合法吗?你有何看法?

为防止有些“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里人隐瞒不报;冒领“死亡者”退休养老金的行为;所在地人社局委托社区(村委会),对辖区内已享受退休养老金;凭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或下载人社局“社保APP”,进行网上认证确认;对一些年龄大的老人,行动不便的,可以有家人“视频影像”代理身份“资格确认”……合理合情合法。

一年一度的“资格确认”并不麻烦,只要你在一年度内;去所在地凭身份证确认一下,就可以顺顺利利每月领取养老金。

假如你“贵人多忘事”疏忽忘记了,等你去领养老金时,发现停发了;这也没关系,你及时去“微机平台”补审一下;下个月人社局就可以正常发放,并补停发的月份养老金。

如果你明知故犯,知道“死亡者”已经死亡了;其家人利用“欺骗”手段,代“身份年审认证”,你应负有一切责任;为了冒领占有“国家养老金资源”,情节严重的、领取数量较大的……一当发现查处,人社局向人民法院起诉,将以侵占罪惩治。

2018年7月份,周xx(男38岁),他叔叔死了一年多了,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折在他身边;每月还在发钱,加上“退伍老兵补贴”,每月有260多元,问我怎么办?

我问他:你叔叔没有子女?

他说:一辈子没结婚,老光棍,平时有我照顾生活;他把“养老保险存折”放在我这里。

我问他:他死了,村里不知道?没火化?

他说:不知道道啊。我也没去报,就开了一个火化证明,将他火化安葬了。

我后期用“此折”去银行取钱,发现钱仍然在按月发,一直到今天有一年多了……

我对他说:你在犯罪,你知道吗?赶紧去村里说明情况,把冒领的几千块钱,如实退还;如果你还不去处理,以后被查到了,将要受到法律制裁……

他听我这么一说,当时愣住了……

我又不是……什么什么的……

我说:你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属于侵占“国家财产”行为;而且是明知故犯,虽然数额不大,只要你态度诚恳、主动退赃,可以免受处罚。

后来他听我的话,去村委会如实地交侍事情原委,并退还冒领的三千几百块养老金,村里没有为难他,口头上批评教育了几句,就让他回家了……

他后来跟我说:你的话没错,村里人也是对我这样讲的;如果金额达到万元以上,就不是这样处理了……考虑到我主动投案自首,才给予批评教育免处理,诶!终于舒舒服服睡了一个安稳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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