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再就业女性,自己交社保,退休年龄是50岁还是55岁?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关于灵活就业女性的退休年龄,一般认为是55周岁退休,但是也有的地区执行是50周岁。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退休年龄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可是,这两个文件中适应的范围只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人和干部。

1991年我国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开始允许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参加养老保险。

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于农民合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退休年龄作出了确定,男性都是60周岁退休,不过有关性质的女性退休年龄却是55周岁。

可是,有的地区早已经出台了制度文件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退休年龄是50周岁。有的地方就始终坚持了下来,比如说四川省、青海省、青岛市等等。其实,在当时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只是各个地级市,因此各地方有很大的自主权。

另外,个人身份的确定也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经常会与企业职工的身份转换,特别是一些失业下岗职工如何确定身份?如果说仅仅因为失业下岗就变为灵活就业人员,延迟退休五年的话,也确实影响很大。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甘肃省人民政府的一个答复明确,在2001年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足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仍然可以按照50岁退休。至于其他情况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有关女性的退休年龄,各地都是自信掌握的。比如说山东淄博是要求在企业缴费满10年以上,退休前不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就可以按照50岁退休。广东省是要求只要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过养老保险,退休时又不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就可以按照工人身份确定退休年龄。

这个问题由于各地都有各地的历史沿承,目前也确实没有统一规定。不过随着延迟退休的即将到来,国家肯定会进一步完善有关的退休年龄政策,在全国层面进行彻底的统一。

也不用过于担心,按照有关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强化激励的思路,或许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0岁还是55岁退休的规定能有一个双赢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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