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领了一两年养老金就去世了,还没领完的钱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还没有领完的钱,由继承人继承。

先提示一点:在去世人生前的“五险”中,只有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其他四险,均不可继承。

以下分三部分解释一下:

“五险”的性质

五险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其中:

医疗保险不属于财产性质,属于人身性质。医疗保险,采取的是出险支付(例如,用医保卡买药)、或者报销制度(先行支付,后报销)。医疗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去世之后若在个人账户有余额,可以继承;无余额,不可继承。

失业保险,针对的是符合失业判定条件的人,失业期间可以领取。不失业,不“出险”,不领取。

生育保险,顾名思义,与生育挂钩。不生育,不领取;生育了,领取。不涉及继承问题。

工伤保险同理。因公发生意外,给付;不发生,不给付。

养老保险,属于先缴存(可以简单理解为强制性的预先储蓄)、后领取,用于晚年生活上经济来源的一部分。所以,预先缴存部分,当然是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的特征

养老保险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养老保险有两个账户,一个叫个人账户,一个叫社会统筹账户。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纳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纳入社会统筹账户。

在满足领取条件之后,每个月先从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中分别支取(两个账户支取额度的算法不一样,有兴趣的可自行查阅),等到个人账户中的钱领完之后,再全部从社会统筹账户中领取——所以,养老保险,是可以一直领到人去世。

而个人财产,指的是个人账户的钱。所以给出题主的结论是:

人去世之后,个人账户中如果还有余额,这部分余额由其继承人继承。

重要提示

要注意: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其中婚后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参见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也就是说,在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首先要区分出哪些是婚前的、哪些是婚后的。婚后部分,一半属于在世配偶个人财产,剩余一半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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