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调整思路是正确的,但具体的方式有待商榷。
你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方案,无外乎就是想要让大家的养老金水平更趋平均化,这样的思路肯定是正确的,我也非常支持这样的观点。
首先来说说我为什么支持养老金平均化的观点:由于人们最初的养老金基础水平各有相同,这里边实际上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夹杂其中,很多企业单位下岗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数水平是非常的低,如果一直都是按照统一的百分比进行调整,那么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就会一直处于低水平区域内,时间久了就会让“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不适合社会的和谐发展。
如何调整才更趋合理呢?
按照题主的设想“养老金倾斜调整超6千不涨、低2千涨30%”,这样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确实有很大难度的。
首先我们国家的养老金总体政策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说如果倾斜的力度过大,实际上在另一个层面上来看也是有失公允的。因此我认为关于养老金的倾斜还是主要以照顾低收入群体为核心,适当的调整上涨幅度的差异化因子,让每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都更趋于合理性。
【1】针对前期受下岗等因素影响的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提升养老金的保底金额,有效的避免贫富差距过于严重。
【2】在每年的养老金上浮标准中,进一步细化上浮的计算方式,一定程度的侧重于低收入群体,让低收入群体有一个缓慢追赶的过程,通过一个阶段的调整,相应也能够更好的照顾多方面的心理因素。
【3】进一步强化养老金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人们更好的认识到养老金缴纳的重要性,实际上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不着急缴养老金,这样的观点其实都是不太合理的,也会影响养老金未来的统筹管理。
小结:
实际上国家在针对养老金倾斜调整方面也是一直在进行尝试与执行的,之所以相关力度不是也别大,主要也是需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这种平衡肯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需要一定的耐心,一刀切式的方案是很难得到落实的,而且也可能产生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