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技巧介绍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中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日期在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期间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资料
①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②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夫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以下同)及复印件一份;
③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同户籍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文件,以下同)及复印件一份;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中不能证明父母的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共同购房资料
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提供共同购房资料(职工与配偶共同购房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与其他人共同购房的,应提供其他共同购房人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一份,以下同)。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技巧介绍由理财序提供,暂时就简单介绍到这里吧,若网友们还存在相关疑问,欢迎浏览本站其他详细信息以得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