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施行方法》。新的方法规定,不能两次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已经运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不得再请求公积金贷款。同时公积金可贷额度将与职工缴存余额挂钩,鼓励职工多缴多贷,该贷款新政将在上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正式施行。
按广州现行政策,购房者在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之后,间隔3个月可请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三套房停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方法施行“限贷一次”是为了保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能公平公正地请求住房公积金。已运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已经完成了基本住房需求,再请求贷款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