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是一项没有任何道理的规定
公积金本质上就是你自己的钱,它和养老保险之类的定向投资是有非常的区别的。
虽然在事实上公积金是限制了使用条件,但是地方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擅自增加它的使用条件,况且人家在其它地方用自己的钱买房怎么就被扣上“炒房”的帽子了?
透过这项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楼市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就连广州都需要靠绑住有购房能力的人口,其它地方呢?
之前在一个问题里我就说过各大二线城市的抢人战略,虽然在长期看是争夺大型人口聚居区的资格,但是短期来看本质上还是争夺有“购房实力”的人口。
目前随着生育率持续走低,房产、教育等等一系列依赖健康人口模型的产业都面临很大的下行风险。
那么各种看上去很没道理的政策,自然也应运而生。
因为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离休、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离职与离休、退休不同,只是转换工作岗位而已。从某单位离职后,还会到另一单位上班,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新政要求:“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是有一定道理的。过去离职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说明执行过程中有一定偏差。
离职后又上岗,住房公积金会在另一个单位接续,符合提取条件还是可以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