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介绍(株洲)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贷款条件

允许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开户满1年且按月足额缴存1年,现仍正常缴存的在职职工。

2、贷款申请人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且购、建房时间在24个月内,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款,购房合同已备案或自建房主体建造一层以上。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限借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

3、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信守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购房合同(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

5、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6、如户口上不能反映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8、保证合同4份(购商品房);

9、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要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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