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城镇常往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协议;
5、享受存量补贴的职工以个人承担部份的4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享受存量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6、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一、商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2、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复印件2份)
3、其他凭证(1)首付款收据(30%以上)(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2)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3)婚姻关系证明(同一本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4)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5)住房公积金缴存证、卡原件。
二、二手房
1、二手房买卖合同;
2、借款人已交付首付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3、经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4、二手房交易,由管理中心预审卖方房产证,到管理中心指定机构评估后,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再办理贷款手续;
5、不低于30%的预付款收据;
6、贷款申请表;
7、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8、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9、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10、借款人配偶对抵押物的申明;
11、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