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定州现在的结算系统已经与国家就医结算平台对接,已经实现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具体政策如下:

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方便参保职工异地就医

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在定州区域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为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如下:

一、备案办理

1、事前转诊转院备案办理。参保人在就医前携带患者本人社保卡(社保卡必须在本地激活并修改密码),到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进行备案登记。

2、急诊住院后转诊转院备案办理。由于病情紧急,事前未能及时办理转诊转院备案登记手续的,应在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补办有关手续,同时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加盖急诊章)。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在省内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启动急诊通道,符合急诊病种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二、办理住院手续

携带社保卡到定州区域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办理住院手续。

三、出院直接结算

患者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及刷卡住院手续的,出院后携带社保卡即可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四、长期异地就医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驻外地工作三类人员办理了相关长期异地就医手续,因病情需要转往非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事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登记。对于急诊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补办备案手续。

二是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具体政策如下:

参保不缴费,报销待遇高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为提高我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根据省、国家政策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不再缴费,由财政部门全额补贴,以减轻参保居民负担,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为此,我市制定了《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定人社字【2016】37号),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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