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职工必须在当月内由企业(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在当年的7月至12月内由个人直接缴纳;
城乡居民在当年的11月到第二年的2月由个人或居委村委协助缴纳。
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明文规定。
对于企业(单位)职工延迟缴费时间的,企业(单位)要按天承担万分之五、个人要按天承担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这也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若干规定明确的。
同时还要承担延期后的银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