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了,且基本一致。仍有细微差异,是正常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2014年10月1日,也称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也就是从此时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与企业职工退休使用的是同一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计算退休时使用的是同一个上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同一个社会人均寿命指数。但又是分别管理,单独列账,并实行十年过渡期。
现在的企业职工由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处)负责,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由人社局公务员科(处)负责。2019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组织部负责。
相互之间的细微差别主要是个人帐户储存额。企业职工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低于本人月工资60%缴费,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按本人工资的100%缴费。
这样的结果是反映到个人帐户储存额上,可能企业职工就会少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会多些。而计算退休金时,就自然形成了一些差异。
这也是符合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