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广东办理退休手续,但不认广西一次性养老保险,哪方退休好?其实不管在哪里办理退休,都要符合办理的退休的基本条件,同时在异地办理退休的,还要符合在异地办理退休的条件,不是自己想在哪里办理退休就能在哪里办理退休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退休地选择的基本条件。
想在广东或者是广西办理退休,虽然养老保险缴费都达到了15年以上,都同样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退休地的选择就必须要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来办理,按照66号文件的要求,退休地的选择大概有四个要点。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办理退休;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在养老保险缴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三是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到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四是所有地方养老保险缴费都不满10年的地,转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第二,在广东或者广西办理退休,取决于是否符合66号文件规定的精神。
如果想在广东办理退休,首先要达到在广东办理退休的基本要件。一是你户籍地在广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广东,并在广东缴费累积缴费达到15年,或是广东和广西的养老保险缴费累积达到15年,并将广西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广东,可以在广东办理退休;二是户籍地不在广东,但是养老保险关系在广东,并在广东缴费10年以上,可将广西缴纳的养老保险转道广东,累计缴费达到15年以上,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广东办理退休;三是户籍地广西,在广东缴费不足10年,只能在将在广东的养老保险转入广西,在广西办理退休;四是虽然在广东缴费满10年,但回到广西后,又在广西缴纳了养老保险,户籍地在广西的,只能在广西办理退休。所以你是在广东还是在广西办理退休,需要根据我上面所说的四个条件自己来衡量,符合在广东办理退休条件的,只能在广东办理退休,符合在广西办理退休的条件,只能在广西办理退休,本人是无法自由选择的。
第三,如果符合在广东办理退休的条件,广西有一次性缴费的广东不认怎么办?
如果符合在广东办理退休的条件,比如在广东缴费满10年以上,养老保险关系也在广东,但是由于在广东缴费不满15年,如果加上在广西的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可以达到15年,但在广西缴费因为征地拆迁等,属于一次性缴纳,或是因为广西的政策允许一次性缴纳的等情况广东不承认。对于一次性补缴或是缴纳的情况,如果补缴年限超过2年以上的,按照规定,必须要提交当地一次性补缴的政策文件或是相关说明,或者是法院、劳动仲裁文书,或是审计、税务等部门出具的处罚文书等,转入地才能予以承认,如果广东不承认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广西又不愿意为你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是无法在广东办理退休的,只能将广东的社保关系转入广西,在广西办理退休。
第四,在广东和广西哪里办理退休更好?
从经济发达程度来看,广东省,特别珠三角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职工月平均工资比较高,在广东办理退休,基础养老金更高,但是如果户籍地在广西,在广东办理退休属于异地办理退休,今后养老金领取的资格认定不方便,社保卡在广西无法使用,看病就医不是很方便;如果在广西办理退休,由于在家乡办理退休,可能基础养老金要少几百元钱,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什么影响,加上广东不承认在广西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因此也只能在广西办理退休。在广西办理退休,今后对于办理退休生存认证、看病就医等都比较方便,总体上如果能在广西办理退休,还是在广西办理退休比较好。
综上所述,想在广东办理退休,但是广东不承认你在广西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因此是无法在广东办理退休的。但是如果符合在广东办理退休的条件,也是无法在广西办理退休。所以需要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规定精神,选择符合办理退休地,综合来看,如果能在户籍地办理退休今后更为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