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替公司交了七万多养老保险,合法吗?当然是不合法的,但是形势所迫,现实所迫,有时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有以后再慢慢找公司讨回,但是像乡镇食品站这种单位,很多地方都不存在了,你那里乡镇食品站还存在已经不错了。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在岗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其中单位承担是大头,个人承担部分是小头,比如养老保险总的缴费比例是24%,其中用人单位缴费16%,个人承担8%,累计缴费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虽然分别计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但在实际中,有时单位由于经营比较困难,除了员工缴费部分按时缴纳以外,单位缴费部分可以申请缓交,像你父亲所在的乡镇食品站就属于这种情况。
由于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必须同时缴纳才属于完整的缴纳,当然部分单位由于和社保部门关系都比较熟,所以在缴纳公司社保费用时,都是先交纳员工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尽量拖延,当地政府也默许这种行为的发生,这样就导致有的单位一年拖欠社保费用几十万元甚至几百元的情况。这不但导致养老保险资金无法按时入库,同时还会影响员工按时办理退休。但由于拖欠数量比较大,在员工办理退休时,有的单位就采取由员工垫资的办法,让员工先办理退休后由用人单位慢慢偿还员工。
员工办理退休以后,员工为公司垫支的养老保险补缴费用,始终是属于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用人单位也是认账的,单位由于经营困难暂时不能支付,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让单位先给你父亲打个欠款,约定一个分期还款的计划,只要单位存在,这个单位所欠款项也就存在,七万元钱作为单位来讲,数量也不是很大。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在约定的期限按时还款,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像你父亲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的确存在但是属于少数。你父亲先垫资办理退休以后,是可以找单位索要单位应当缴纳的部分的,只是索要的过程可能有些曲折,只要能把退休问题及时解决了这才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