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一直与大家息息相关,作为你会选择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社保知识一直与大家息息相关,而在接触社保的过程中,每个人也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疑问,总希望能有一个机会能与专业人员面对面细细交谈一番!

“社保之窗”开办到今天已经是第五期了!松滋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利用咱们松滋人网这个阵地以案例形式,每周向广大网民及时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保经办规程,热忱欢迎参与互动与交流!

案例五:

企业把应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给职工,这种行为合法吗?

网友问:我是一个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部门经理,企业用工300多人,我们在准备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时,绝大多数工人不愿参保,都要求把工资以外的养老保险费以现金的形式发给他们,有的甚至还要求企业与他们签订合同,保证不要保险,以后绝不找企业麻烦。这种行为可不可以,合不合法?

市社保局回答:

你企业为300多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是法律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义务。为职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只能是由企业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去申报、核定,并按时缴纳。你企业根据职工要求与之签订不缴养老保险的合同,把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还有的企业要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后将缴费发票拿到企业去备案予以报销一部分等等。

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合情合理,其实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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