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这个问题首先你要弄清楚,是不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你所在的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而造成你社保漏交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完全有理由,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你补交。
因为《劳动合同法》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它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当然,如果并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造成你社保漏交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你就没有任何理由要求您所在的这家单位给你补交相应的社保,你只能选择自己自费补交相应的社保了。
如果是因为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社保漏交的,那么你所在的单位如果拒绝补交的话,完全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结果,那么可以强制执行,并且要求你所在的单位给你补交相应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