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最初是属于用人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并没有强制性。
后来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很多企业早已经不执行了。现在已经基本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了。
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就是我们最初住房补贴的来源。
住房分配货币化主要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分配。作为独立主体的企业理论上要把住房货币化的补贴发到工资里,但是结果可想而知。
当时规定,一套建筑面积6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和双职工家庭的平均工资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区才可以发放。
住房增量补贴,是指将国家和单位每年用于职工用住房建设投资的各种隐性支出转换来的资金补贴给职工,用于住房消费,这属于改革性津补贴的内容了。
具体标准经过多次历史变化,现在已经很难考究了,而且各地标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够达到40%。
云南楚雄州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人均养老待遇达到5808元,其中统筹外支付的养老金和住房补贴等待遇达到了1800元。
退休事业人员仍然是享受这一部分补贴的。各地还有一些叫做提租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物业补贴等各种分化而来的补贴政策。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也是享受一部分补贴的,其中房屋补贴是两元。这个房屋补贴可能跟住房补贴差得有些远。
有些时候,对比起来真的很无奈。深圳市的房改住房补贴,每月是2400元到4600元。
像杭州市是退休固定价格补贴,应该包含了很多补贴内容。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仍然是由原单位在统筹外发放。而企业退休人员一般包含在养老金内,但是标准是相差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