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按月领取40%至60%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即可。
这是国家对于完全依靠配偶退休金生活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一项长期性政策。
具体操作方法:
持去世退休人员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丧葬证明书和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在人社局的社会保障大厅离退休人员死亡结算窗口,填写遗属生活费申请单。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终止已经去世退休人员当月退休金,从第二个月开始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
发放标准退休人员遗属40%一60%,离休人员遗属60%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