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有关政策已有明确。
先说年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养老保险,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与一般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并不完全相同。一般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及女干部55周岁。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所以,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女性,不能跟在职的女工人一样,50周岁便能符合条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再说缴费时长。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养老保险,实行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过一般很多地方都允许按年结算,在这样的情况,大家一般选择下半年的某一个时段将全年的保险费缴清。前述《通知》亦规定: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按季,还是按半年,还是可以年缴,需要到地方社保局确认。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办理退休年龄还不够,还得满足另一个条件:应当满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这个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如果到了可以办理退休的年龄,而累积缴费年限不够,那么就办理不了手续,领取不了基本养老金。
特别要注意到的是,累计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个硬条件。如果到了年龄还达不到这个条件,一是没法补缴,二是养老保险关系解除。养老保险关系解除,意味着到年龄后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事情不会发生,但是社保部门会将参保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