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2008年拖延一年社保加滞纳金后的结果。
以北京市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准,2007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是3322元,如果按照企业缴费比例20%计算,60%缴费基数,原先缴纳一年只需要4783元的企业社保费,而算上滞纳金(按照每日5/万计算)就能够高达13,633元。
2018年正常缴费的结果。
北京2017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8467元,2018年企业正常缴费比例是19%,按60%缴费基数计算,实际需要缴纳11582元。
看起来还是不拖延保险合算?
1998年欠缴社保加滞纳金的结果。
而实际上我们如果把保险提前20年,这就是另外一番结果。1997年的社平工资是918元,以前的缴费比例我实在搞不清,假设能按照最高20%的缴费比例执行,按照60%补缴社保,20年的滞纳金是370%。也就是1998年只需要缴纳1322元,2018年加上滞纳金也就6213元。
实际上时间越往前基数越低,相应的本金加滞纳金就会更低一些。
所以,很多人就会动脑筋想法设法补交90年代的社保,这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查处之后将会面临的社保部门的严惩。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地方是按照分段划分标准,《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按照2/1000的标准征收滞纳金,这样相应滞纳金的标准会更高。
另外,还应当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个人产生的记账利息。这一部分钱是被个人使用或者投资,所以个人承担利息也是应当的。
因此,个人需要一起补缴的费用,是跟用人单位缴纳的钱数没有关系的。主要是跟补缴的具体年限,以及个人账户里的钱数和利息有关系。一般来说3——5万元就是最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