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需要交纳社保、医保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需要搞清楚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就明白了,按照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最少满12个月。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说的再简单一点就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他情形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

所以综上可以看出,领取失业金是指非因本人意愿离职的情况下才可以申领,注意是离职的情况下,所以离职后社保等福利当然是不需要缴纳的状态了,因为职工社保只有正常上班时才可以缴纳,如果既缴纳社保还领取失业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两者是冲突的。

以下是北京市2019年失业金领取标准,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后,每月最少可以领到1706元,最多可以领到1815元,可领取的最长时期为24个月。

如果是已经找到工作需要再就业的,则需要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转就业,停止领取失业金才可以正常缴纳社保,否则单位无法办理社保增员操作。

其他城市的失业金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具体需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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